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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以“四有”促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
2018-08-1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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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8-10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,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,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以“四有”促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持续有效深入开展。

一是“有阵地”。我院先后建成了党员活动室、电视电话会议室、文化长廊、图书室等党员教育培训阵地,并配备相应的现代远程教育设置,充分运用网络、“两微一端”、宣传展板等开展宣传教育,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学风,掀起学习热潮。

二是“有人员”。以党支部为单位,针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际,配优配强党建工作人员力量。各支部在支部委员的任用方面,优先选拔政治素质高、年富力强、有创新精神的党员到组织员、宣传员岗位,重点负责做好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
三是“有经费”。我院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,自制《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手册》《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手册(一)》《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政治理论手册(二)》等学习资料共计发放400份,选聘党校教师到我院开展专题讲座为党员作学习辅导。

四是“有制度”。为了突出学习重点,促进干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、正常化,我院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党支部学习、每周五固定学相结合的方式,做到学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笔记、有考勤、有收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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